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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经济网北京8月11日讯昨晚,清新环境(002573.SZ)发布公告称,公司于2023年8月10日收到深交所上市审核中心出具的《关于北京清新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审核中心意见告知函》,深交所发行上市审核机构对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申请文件进行了审核,认为公司符合发行条件、上市条件和信息披露要求,后续深交所将按规定报中国证监会履行相关注册程序。
清新环境表示,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尚需获得中国证监会作出同意注册的决定后方可实施,最终能否获得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决定及其时间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该事项的进展情况,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和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2023年8月9日,清新环境发布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募集说明书(修订稿)。清新环境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272,000.00万元(含本数),募集资金扣除相关发行费用后将全部用于以下方向:危废综合处置项目、大气治理项目、补充流动资金及偿还银行借款。
本次发行的发行对象为不超过35名特定投资者,包括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的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信托公司、财务公司、保险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其他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条件的法人、自然人或其他机构投资者。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其管理的二只以上产品认购的,视为一个发行对象;信托公司作为发行对象的,只能以自有资金认购。
最终发行对象由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通过深交所审核并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后,按照中国证监会、深交所相关规定及募集说明书所规定的条件,根据竞价结果与本次发行的保荐人(主承销商)协商确定。若国家法律、法规对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对象有新的规定,公司将按新的规定进行调整。
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上市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80%。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上市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上市公司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上市公司股票交易总量。若在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上市公司股票发生派息、送股、回购、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或股本变动事项的,本次发行底价将进行相应调整。本次发行的最终发行价格将由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通过深交所审核并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后,按照中国证监会和深交所相关规定,根据竞价结果与本次发行的保荐人(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数量按照募集资金总额除以发行价格确定,同时本次发行数量不超过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30%。截至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召开之日,上市公司总股本为1,403,721,079股,按此计算,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数量不超过421,116,323股(含本数),并以中国证监会关于本次发行的注册批复文件为准。在前述范围内,最终发行数量将在本次发行通过深交所审核并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后,由公司董事会根据公司股东大会的授权及发行时的实际情况,与本次发行的保荐人(主承销商)协商确定。若本次发行的股份总数因监管政策变化或根据发行注册批复文件的要求予以调整的,则本次发行的股票数量届时将相应调整。若在本次发行董事会决议公告日至发行日期间,上市公司股票发生送股、回购、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股权激励等股本变动事项的,本次发行数量上限亦作相应调整。
截至募集说明书出具日,四川省生态环保集团持有上市公司596,118,979股股份,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41.56%。四川省生态环保集团为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四川省国资委为上市公司的实际控制人。本次发行股票数量不超过421,116,323股(含本数),若按发行数量的上限实施,则本次发行完成后上市公司总股本将由发行前的1,434,486,079股增加到1,855,602,402股。据此测算,本次发行完成后,四川省生态环保集团持有不低于上市公司32.13%的股份,仍为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四川省国资委仍为上市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因此,本次发行不会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清新环境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是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保荐代表人是顾翀翔、黄梦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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